威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督查工作第三方評估采購項目:一、督查督辦原則/二、督辦責任主體 /三、督查督辦內容/四、督查督辦職責
為進一步提高工作效能,改進工作作風,保證政令暢通,建立行為規范、運轉協調、公正透明、廉潔高效管理體制,形成政府系統督查督辦工作制度化、規范化、科學化,促進縣政府決策部署和各項工作落實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督查督辦原則
圍繞縣政府中心工作,堅持“依法督辦、分級辦理、實事求是、注重實效”原則,認真開展督查督辦,全面客觀掌握督辦事項真實情況,著力構建多頭跟進、齊督共促的“大督查”格局,使政府決策部署及時、高效落實。
二、督辦責任主體
縣政府辦是督查督辦工作的牽頭部門,要充分發揮牽頭抓總作用,會同縣委督查局及有關部門按照縣政府領導的要求,認真履行督查督辦工作職責,做好督查工作的組織、指導、協調和檢查。具體督查督辦工作由縣政府縣長、常務副縣長及各副縣長聯系股室負責,各聯系主任具體牽頭抓好督查督辦。
三、督查督辦內容
(1)黨中央、國務院方針、政策的貫徹落實;
(2)省委省政府、市委市政府、縣委縣政府重大決策、重要工作部署及重要會議、文件的貫徹落實;
(3)《政府工作報告》中提出的各項目標任務的貫徹落實;
(4)縣政府黨組會議、常務會議、縣長辦公會議、全體會議、全縣性工作會議、專題會議議定事項的貫徹落實;
(5)重大項目建設以及經濟指標運行情況;
(6)縣政府及所屬部門承擔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的督查;
(7)群眾期盼、反映的民生問題或其他信訪問題;
(8)經縣政府領導批準的其他重要事項的落實。
四、督查督辦職責
(a)負責督查事項的業務聯系和催辦督查。
(b)負責審核鎮(鄉、街道)、有關部門報送的工作情況,提出審核意見,報縣政府領導閱批。
(c)負責向縣政府領導提供有關情況和建議,收集反饋督查工作信息。
(d)負責督查過程中有關文件資料的立卷、歸檔和保密工作。
(e)負責協調、處理督查過程中的有關事項。
四、督查督辦方式
由縣政府辦主要負責同志統籌,各副縣長聯系主任牽頭,會同縣委督查局以及相關部門(單位)進行督查督辦。根據縣政府領導需要,采取下發督辦通知、現場檢查、電話調度、書面報告等方式進行跟蹤督查督辦。